“赎罪?”杨梦雪冷笑,“我不需要。”
“到我该动手的时候了。那天放学时,我拦住她,对她说,晚上出来见一面。有些事,必须说清楚。我还加了一句,如果她不想大儿子的事被董志明知道,最好什么都别问。”
“我早就查过了,知道她怕什么。她最怕的,就是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孩子的事被翻出来。”
“她来的时候,脸色明显不一样了,还强装镇定地问我,是不是出了什么事。”
那一天,杨梦雪就站在昂船洲那片荒芜的海边,望着平静的海面。
“我告诉她,还记得那个买叮叮糖的阿叔吗?我就是她的女儿。”
“她很怕事的,一下子就吓破了胆,连退了几步,甚至没有反驳,反复对我说着对不起。”
“我要的,根本就不是道歉。如果一句轻飘飘的‘对不起’有用,我受的那些苦,还有我父母的死,简直就成了笑话。”
就在这时,刺耳的警笛声从楼下传来。
支援赶到,大批警员迅速布控,潘立勤已经通过对讲机得知现场情况,快步冲上楼。
那个孩子出事了。但哪怕现场情况再糟,也必须亲眼确认,哪怕只有一丝生机,也绝不能放弃。也许她还活着,也许,还能救回来。
“孩子怎么样了?我们必须立刻见到她。”他声音压得极低,神色严肃,“她是无辜的。”
杨梦雪眼底翻涌着恨意:“她是无辜的,难道——”
“你也是无辜的。”黎珩的声音骤然响起,截住她未说完的话,“我知道,十年前的你,也是无辜的。”
杨梦雪一愣,僵在原地,怔怔看着她。
“你的刀,从来没有真正对准过囡囡。”黎珩往前一步,“你也是那么小过来的,你下不了手。”
潘立勤闻言,先是错愕,随即猛地转头看向杨梦雪。
杨梦雪站着,指尖微微发抖,缓缓低下头,目光落在自己手里的刀上。
刀刃上的血,根本不是那个孩子的。
她摊开掌心,伤口还在渗血。
当时,就在举刀对准囡囡的那一瞬,那个孩子居然踮起脚尖,轻轻帮她擦去眼泪。她下意识偏开,刀刃狠狠扎进自己的掌心,刺骨的疼痛瞬间唤回那几乎崩溃的理智。
可清醒过后,是更深的绝望。当年,吴美欣与姚俊辉收钱作伪证,将她父亲送进了监狱,谷长风用一句“血光之灾”逼得她走投无路的母亲最终选择自杀。
那个时候,又有谁在意过她的感受?
实际上,从回国那天起,杨梦雪最初的目标,从来就不是吴美欣,而是她的女儿囡囡。
穿红裙落水的,是被水鬼抓去当替身,穿红风衣赤身死去的,是被色鬼索了命,那么穿着红色童装、被活活掐死的,就该是被吊颈小鬼收走。
她早就已经编排好一切,要让吴美欣尝尝,失去至亲的滋味,那股钻心的疼痛,那种一辈子都活在痛悔里的煎熬。
然而——
“囡囡在哪里?”黎珩视线扫过她滴血的指尖,语气笃定,“你不想伤害她,对吗?”
水果刀的刀刃被杨梦雪死死攥在掌心。
鲜血顺着指缝往下淌,她的神情却无比麻木。
她查过董志明。他工作虽忙,却是真心疼爱囡囡。为了孩子,他面试过无数保姆,不惜开出高价,但只要对方流露出一丝不耐,眼神稍有闪躲,或者举止随意,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否决。他知道,孩子再也受不起伤害。
囡囡有爸爸护着,还有人疼,还能过生日。
而她,从那年之后,就再也没过过生日。再也无法与父母挤在狭窄的劏房里,再也没有一碗卧着荷包蛋的长寿面,再也没法对着热气腾腾的面闭眼许愿,说要一家人永远在一起。
那些无尽的遗憾,日日夜夜地折磨着她,快要撑不下去了。
从带囡囡来这里开始,到刚才失控地举起刀,她有无数次机会,想就这么了结一切仇恨。
可杨梦雪终究下不了手。
七月十四那天,她没能伸手掐死这个孩子,刚才在屋里,她也没能将刀落下。
囡囡甚至比当年的她,还要小。
“你只是想说出当年的真相,想让那桩案子被人看见。”黎珩的声音温和坚定,带着让人信服的力量,“你只是想说出来而已,我们在听。”
杨梦雪盯着她。
也不知道看了多久,她的嘴唇动了动,才终于开口。
“刀上有血,就一定是杀了人吗?当年,我爸手上沾了血,就一定是凶手吗?更何况,从头到尾,不过是姚俊辉说他手上有血,可那一定是真的吗?我没有看见,我妈妈也没有看见,他回来时连身上的衣服都是干干净净的。”杨梦雪打破漫长的沉默,出声质问,“就因为姚俊辉和我爸爸素不相识,控方觉得他的证词没有利害关系,采信了他的口供。”
“但是,你们凭什么觉得他不会说谎,不会冤枉人?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