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往常一样,下班后的容瑾正在过马路准备走去地铁站,单身的他一个人住,所以没有人催他回家,他边走边慢悠悠地看着四周。
马路中间有一个正在慌乱哭闹的孩子,随着急促的鸣笛声,后方的一辆卡车像是失控,眼看就要撞上那小孩子,容瑾本能地一个冲刺抱起孩子就跑,卡车近在咫尺,来不及了!他将怀里的孩子抛给路边一个面善的大哥,刺耳的刹车声响起,紧接着他就感受到浑身被碾压的痛楚。
路人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,有人很快反应过来,惊慌失措地拨打着急救电话,空气中弥漫着浓烈血腥味。
想他一个漂亮又内心骚浪的双性人,找不到喜欢的对象也就算了,现在居然因为救一个孩子被车撞死了,飘在空中的容瑾叹了口气,为什么这么又土又狗血的剧情会发生在他身上!看着后怕抱着孩子直哭的母亲,他自嘲一声:其实也值了,起码让这个孩子和母亲能永远在一起,不像自己连父母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。
等容瑾有意识的时候,睁开眼,发现自己躺在小溪边,他撑起身子坐起来观察四周。
好像在深山树林里面,趴到溪水边就着水面仔细看了看现在的样子,还是自己的脸,耳垂上的黑色小痣也还在,伸进腿间摸了摸,上辈子伴随了他二十多年的女穴也还在,这的的确确是自己的身体,但是为什么头发变长了,衣服也不是现代的,反而是古代的衣服。
容瑾的第一个反应就是:难道自己穿越了?老天爷也觉得自己可怜就再给了自己一个活命的机会?
算了,不想了,既然来了,那就重新开始过新的生活,如果有个帅气又疼人的男人做自己的老公就更好了。
四处看了看,到处都是雾气,看不太清路,而且他一个现代人,在古代人生地不熟的,怎么出这个林子还是个问题,凭着直觉他选了个方向,边走边感慨,这古代就是好,鸟语花香的,景色看着也让人欢喜,人倒是一点都没怕这深山出现什么猛兽。
又饿又累又困,容瑾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,这路上的果子自己也不敢吃,只能饿着肚子,终于一个趔趄后,又饿又累的他支撑不住地晕倒在地上。
今天秦凛看了看天色,估摸着可以进山看看前几日下的陷阱,有收获的话也可以进城卖了赚些银两,草草吃了些,就带着猎犬追风一起上了山。
今日收获不小,秦凛冷硬的面庞也不禁有些和缓,三只野鸡,两只野兔,两只狐狸,居然还有一只小鹿,估计是和母鹿走散了,就是断了气,不然可以卖个更好的价钱。
将东西都收拢好放进背篓里,单手提着小鹿,秦凛正准备叫追风一起回去:“追风!”
在远处草丛里捕捉野鸭的追风耳朵动了动,然后就咬着那只野鸭跑到了秦凛脚边,还蹭了蹭他的腿。摸了两把追风毛茸茸的头,秦凛笑道:“回去给你加餐,走!”
追风这时鼻子动了动,朝着一个方向叫了两声,然后就飞奔跑远了,秦凛拿起弓箭立马跟上。
追风左闻闻右闻闻,看着主人跟上来后,又继续向前带路,看追风这样子,秦凛悬着的心落下,看来不是危险,收了弓箭跟着追风走。
很快,追风一个转弯后停了下来,伸着舌头看看主人,狗眼里面全是开心,尾巴摇地直转圈。
主人,这个人带回去吧!也可以给我做主人!追风心想。
秦凛走近一看,是个人,瘦瘦弱弱,白嫩的脸蛋上沾了些泥点子,扫了眼发现这人的衣衫上都是被树枝划开的口子,精致的面貌让他大致推测出是个双儿。
救人倒是愿意的,秦凛就怕冒犯了,毕竟双儿要么家里看得紧要么就是送人,晕倒在这里多半是平常人家的双儿。
但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。
撇了眼还在伸舌头撒娇的追风,秦凛转过头对倒在地上的人说了句“冒犯了”,满是肌肉的有力臂膀将那只小鹿也丢进背篓。
单手拎起装满猎物的背篓,另一只手用力就这么将容瑾背了起来。
没什么重量的人娇娇软软地压在背后,秦凛轻轻托起双儿的腿弯,克制守礼没有将手落在人挺翘的臀尖。
轻轻踢了一脚追风的屁股,秦凛带着人回了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