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澄与何朔是同一年进入警校的,当时一个宿舍。但他的性格太张扬,又嫌警校的训练太辛苦熬不住,竟然退学了。于是多年后,何朔意外分配到杨城的时候,竟然偶遇了陶澄。此时的他,已经是杨城日报社的一名记者,嗯,一名不务正业的记者。至于,为什么总能在警局见到陶澄?也是因为陶澄他爸是警局的元老级人物了。作为一个即将退休,又很有资历的老警员,大家都是很尊敬的。而媒体人和警察的关系也向来很微妙,所以,陶澄的出现大家都习以为常了。虽然陶澄的性格有事没事总喜欢撩拨一下何朔,但是他绝对不是想象中那样的男人。如果早些时日认识像田语熙这样的美女,陶澄说不定就下手了。所以说,不是因为光棍而光棍,而是没有合适的才光棍,肤白貌美的年轻美女,在这么一个小城里,真的是太少见了。于是乎,他们俩虽然坐在饭店里吃着饭,但是陶澄的小眼神还是始终往窗外飘,看着路过的美女有没有合眼的。何朔早就习惯了,还是埋头吃自己的吧。“哎!”陶澄突然开口了,“我打算搬出来了,到你那里借住几天,怎么样?”“什么?”何朔问。“我妈,老跟我烦,叫我早点找对象,真是怕了。”陶澄喝了一口酒,“我前些日子刚装修好的房子还没晒透,你就让我在你那里先住几天呗!”“不行。”何朔头也不抬,直接回绝了。“别这样嘛!”陶澄佯装撒娇,“大家兄弟这么久了。”“我不习惯和别人一起住。”何朔表明态度。“怎么就不习惯了呢?”陶澄皱着一侧眉头说,“咱们读书的时候不就住一起嘛?”“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更不喜欢。”何朔拿起桌边的酒杯一饮而尽,看来这个问题是谈不下去了。陶澄也就作罢了,他很熟悉何朔的脾气,说不行就不行,执拗。不过,陶澄看着眼前的何朔,细细长长的单凤眼里藏着凛冽桀骜的眼神,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噙着骄傲的薄唇。嗯,说来也是,自打读书起,陶澄就知道何朔家里的条件是非常好的,原本可以做个清闲的工作,就这么过过日子算了,怎么就想到来警校,然后忙死忙活在一线呢?更意外的是,何朔放着好好的大城市不去,偏偏来了这座小城市。所以,第一天在警局报道的时候,陶澄也很吃惊,他怎么也来了。当然,陶澄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当地人,留在这里也就是混个眼熟好过日子。“吃完了没?”何朔放下筷子问。“吃完了呀。”陶澄回答。何朔站起身来,整理了一下衣服:“快走吧。”“急什么?”陶澄可没有要走的意思,看了眼手表,“这才几点呢?你要回去了?”“嗯。”“你家里又没女人等你,坐下坐下。”陶澄摆摆手,心想这个家伙出了上班就是宅家里,是不是有些毛病?“我们聊些你感兴趣的。”“感兴趣的?”何朔终于坐了下来。“嗯。”陶澄又将酒满上了,顺带叫老板又拿了两瓶啤酒。“你下午去哪里了?”陶澄问。“城北。”“去干嘛?”
何朔冷冷的眼神瞪了他一眼,陶澄立刻眯起眼睛来:“问问。”“我去了杂货铺。”“杂货铺?什么杂货铺?”陶澄真的是有些不明白。“就是在田语熙家里发现的名片,我照着上面的地址找去了。”何朔说完,补充了一个名字,“解忧杂货铺。”“哦~!”陶澄恍然大悟,“那个呀!你真去找了啊?找到什么线索了吗?”“没有。”何朔回答得干净利落,又将桌上的酒一饮而尽,很赶时间似的。而一杯冰凉的啤酒下肚后,顿时脑海里就浮现出了那个踢球的小男孩模样,突然感受到了小腿处隐隐的疼。“你说,起这个名字也够文艺的啊。”陶澄是有些微醉了,没有注意到何朔已经陷入了思索之中,“什么人会在城北那鬼地方开店啊!”“为什么不会?”何朔突然清醒过来,问。“你不知道吗?”陶澄用手指指着何朔,明白了,“哦,我忘了,你不是本地人!哈哈哈。”何朔没心情听他大笑,就想问:“快说。”陶澄不紧不慢地喝了半杯酒,说:“城北那边不太平,早就二三十年前,就闹过很多奇怪的事情,谁也说不准是什么事情,反正邪乎得很。”何朔继续听着。“那里都荒了很多年了,也没人去搞开发,就怕出现什么幺蛾子。”陶澄将剩下的半杯酒喝完,继续说,“反正说是很久以前发生过几次无缘无故的火灾吧,死伤很严重,所以都说那里阴气重,鬼魂散不去,经常索命,所以住那里的人都不太平。”“呸。”何朔表示很无趣,“你一个写新闻的,也在这里宣传迷信,你不脸红吗?”“什么迷信呀!”陶澄一点也不介意,反正喝醉了,脸早就红了,“这个都是上一代人就开始说的,传到我这一代了。我是不相信啊,毕竟我没去城北生活过,那里什么样子的,我自己也不清楚啊。这还不是因为你问我了,我才说的嘛!”陶澄表示委屈,但是何朔对此不屑:“原本我也不信这些东西的,但是听得多了,人多少会怕的,你懂不?”“好吧,好吧。”陶澄赶紧给他倒上酒,给自己也满上,“我错了,我不该宣传封建迷信思想,我错了,我愧对我高尚的职业。”说完,他拿起酒杯跟何朔的酒杯碰了一下,发出了玻璃清脆的响声。“我自罚一杯。”然后咕咚咕咚地喝完了,“爽!”何朔默默地看着他喝完后又给自己倒上了,看来他今晚有意要醉。“不过,我提醒你,城北这个地方已经很少有人去